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林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32********0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524民初67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黑0524执恢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备案过孙林华于2017年9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弓志伟本金10000元、利息10000元。如逾期未还,按照本金10000元、月利率15‰,从2017年7月5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孙林华于2018年1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弓志伟本金30000元。如逾期未还,按照本金30000元、月利率15‰,从2017年7月5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20元,原告弓志伟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