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庞瑞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4********4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982民初2417号 |
案号 |
(2020)粤0982执8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790200600281】。一、被告庞瑞升、李春莲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付清借款本金289977元利息(利息从2015年6月25日按月利率2%计至付清款日止,付款时扣减已付的利息20000元)给原告湛江市泰达汽车商贸有限公司。二、被告庞瑞升、李春莲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付清车辆年审费和违章罚款共14110元给原告湛江市泰达汽车商贸有限公司。三、被告庞焕声对上述借款本金289977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庞焕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庞瑞升、李春莲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化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