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淑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532********12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732民初697号
案号
(2019)冀0732执2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赤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淑平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赤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7.969925‰自2016年5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孙淑平以其设定抵押权的张家口市宣化区仓道街2号院3号楼1单元601室的房产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被告孙淑平未按照第一项约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赤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赤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8-26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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