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3********1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3民初1181号 |
案号 |
(2019)黑0123执17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邢军于2019年5月20日前偿还原告依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560,000.00元及利息190,149.12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以上本息合计:750,149.12元。自2018年3月1日始以560,000.00元本金为基数,逾期月利息按1.458%计算至被告邢军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如被告邢军未能偿还上述债务,以被告邢军所有坐落于依兰县依兰镇育红小区二期3号楼东数6门商服(面积为118.28平方米,产权证号:依房权证2012字第36653号)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301.49元,减半收取5650.75元由被告邢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