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3********44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7民初9091号 |
案号 |
(2020)苏0507执2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蒋海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于军借款192000元,并支付以19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6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该款如采用转账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或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苏州市相城支行营业部,账号:3220199743605063002201843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765元,保全费188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245元,由原告于军负担2249元,被告蒋海涛负担5996元(被告负担部分,原告自愿垫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