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3********44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07民初9091号
案号
(2020)苏0507执26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蒋海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于军借款192000元,并支付以19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6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该款如采用转账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或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苏州市相城支行营业部,账号:3220199743605063002201843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765元,保全费188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245元,由原告于军负担2249元,被告蒋海涛负担5996元(被告负担部分,原告自愿垫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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