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宫文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29********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29民初779号 |
案号 |
(2020)冀0129执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赞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宫文凯偿还原告张亚辉借款2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自2017年8月20日起算,按年利率6%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亚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宫文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赞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