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志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721********5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781民初1904号 |
案号 |
(2020)黑0781执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志杰于2020年4月25日前偿还杨瑜借款本金60,000元,支付利息6,000元(以5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一分计算,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本息合计66,000元,如李志杰未按上述期限偿还借款本息,自2019年10月26日至实际给付日,以50,000元为基数,按月一分计算利息;二、任兴丽、薛红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计725元,由李志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