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颜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84********2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024民初1817号 |
案号 |
(2020)黑1024执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永芝、颜清欠原告邰敬国借款本金220 000元、利息36 900元(利息计算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月利率2%),本息合计256 9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一次还清;并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