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文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0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1民初3549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4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罗文海应偿还原告赖永平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利息人民币13500元,合计人民币335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罗文海应承担上述借款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7年6月2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利随本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8元,减半收取319元,由被告罗文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