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丹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0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0民事诉前调1581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5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丹丹自愿自2020年9月8号起每月8号前逐月归还原告揭军华借款本金2000元,直至全部还清为止。原告揭军华表示同意。二、如被告罗丹丹未按上述约定任何一期还款,则原告可向宁都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内容为:被告剩余的全部欠款。三、案件受理费940元,减半收取47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