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04********2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91民初11703号
案号
(2020)苏0591执40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苏州中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3461.04元、违约金6000元;二、被告陈云聪对被告孙静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第3页共3页任;三、驳回原告苏州中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8元,公告费600元,均由两被告负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两被告应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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