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盛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CP9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7民初2127号 |
案号 |
(2020)苏0507执3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姜乐森与被告苏州盛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解除。二、被告苏州盛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姜乐森租金人民币12900元。三、被告苏州盛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姜乐森违约金2870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市相城支行营业部,账号:3220199743605063002201975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168.75元,由原告姜乐森负担71.25元,由被告苏州盛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97.5元(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由本院退还,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42761)。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MA1YH2CP9F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168号A座15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