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锋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33********08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02民初9725号
案号
(2020)冀0102执32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付娟娟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保定市力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2月27日起每月利息1431元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耿锋超对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被告付娟娟、耿锋超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22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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