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06********2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3民初9795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3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凯于2019年9月25日偿还原告35000元,于2019年10月25日偿还原告35000元,剩余本金及截止至2019年11月25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于2019年11月25日全部还清(具体数额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记录的朱凯2019年11月25日系统产生的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的数额为准);二、如被告朱凯上述任意一期未按时归还,原告可就该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律师费1542元、诉讼费减半收取971元,由被告朱凯承担,于2019年11月25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