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606********2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3民初9795号
案号
(2020)黑0103执31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凯于2019年9月25日偿还原告35000元,于2019年10月25日偿还原告35000元,剩余本金及截止至2019年11月25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于2019年11月25日全部还清(具体数额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记录的朱凯2019年11月25日系统产生的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的数额为准);二、如被告朱凯上述任意一期未按时归还,原告可就该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律师费1542元、诉讼费减半收取971元,由被告朱凯承担,于2019年11月25日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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