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01********6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03民初3813号
案号
(2020)皖1203执14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任军偿还闫珍借款8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闫珍5000元;于2020年1月1日后每三个月的最后一个月月底之前支付闫珍10000元;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23日前支付剩余全部款项。二、如任军不能按照第一项如期履行义务,则闫珍可以立即申请执行全部欠款;2三、闫珍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闫珍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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