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03********0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772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3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田伟欠原告魏建伟款本金30万元及其利息,从2017年8月10日起至付清时止,从2020年4月15日起每月偿还10000元本金及对应利息,按月息1.5%计息,如有一期被告未完全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140元,减半收取4070元,由被告田伟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