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7********2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381民初93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1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本祥、靳嫣红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借款本金80000元、利息及罚息23187.15元(计算至2018年1月13日是),本息共计103187.15元;并自2018年1月14日起按本金80000元、年利率17.55%计算给付利息直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马本军、白海军、王丽华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364元,减半收取计1182元,由被告马本祥、靳嫣红、马本军、白海军、王丽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