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坚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82********4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3126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雷健雄所欠原告黄六生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被告自愿于2020年7月25日前一次性清偿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被告叶健文、刘坚信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黄六生表示同意。二、案件受理费550减半收取275元,被告张金河、朱锦江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