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秋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0民初482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9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邱秋宁于本判决发生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凤俊鱼饲料款13000及违约金(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元,减半收取152元,由被告邱秋宁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