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1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尉民初字第2529号 |
案号 |
(2016)豫0223执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尉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漯河金都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归还原告周琳借款本金181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7月4日起以实际偿还本金额分段计算,利率为月17‰);二、被告河南嘉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漯河金都酒店有限公司、河南嘉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3-23 |
发布时间 |
2016-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达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75516883X2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长江路西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