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市金都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56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年驻民一初字第00036号 |
案号 |
(2016)豫17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沈新得、驻马店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2013年7月17日《还款协议书》约定的第一次应支付款项30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二倍计算,期限自2014年7月17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漯河市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漯河市金都置业有限公司、徐新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驳回原告孟美云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19 |
发布时间 |
2016-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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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新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715674930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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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