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泰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826J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1323民初1779号
案号
(2020)粤1323执29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81206603815】。一、原告张志与被告惠州市泰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文灶共同确认:被告惠州市泰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文灶连带欠付原告张志工程款本金1176370元以及以117637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5年6月20日起计算至2018年9月15日止的利息894041元。二、上述款项,原告张志同意由被告惠州市泰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文灶共同按照以下方式偿还:于2018年9月15日前偿还工程款本金5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工程款本金676370元;于2019年5月31日前偿还利息894041元。三、如被告惠州市泰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文灶有一期(含一期以上)未能按照上述方式按时足额向原告偿还款项,则视为违约,原告张志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惠州市泰汶投资发展有隈公司、潘文灶偿还工程款本金1176370元及以本金117637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5年6月20日起计算至还清款日止的利息。两被告已支付的款项按照先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予以抵扣。四、案件受理费26444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3222元,由被告惠州市泰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文灶共同负担,于2018年9月15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张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文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3075080826J
登记机关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惠东县港口镇南社村三区一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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