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艳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4********598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523民初1630号
案号
(2020)湘0523执7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宁艳平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海风借款本金234 000元、利息2500元、律师费5000元共计241 500元,后期利息按照6%的利率顺延照计。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由义务人付至本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渡口振羽广场支行,账号:43001560165052500919,户名:邵阳县人民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05元,由被告宁艳平负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在兑付案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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