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洞口县辉展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5********X86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525民初2571号 |
案号 |
(2022)湘0525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洞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与被告洞口县辉展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签订的《猪场租赁合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予以解除;二、由被告洞口县辉展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租金768493元,由被告洞口县辉展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损失合计37323元,上述款项合计805816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三、被告蒋朋辉对被告洞口县辉展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合计805816元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70元,保全费4890.11元,合计11160.11元,由原告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负担4464元,由被告洞口县辉展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蒋朋辉共同负担6696.1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洞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朋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25MA4LGMX86E |
登记机关 |
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高沙镇牛江村石林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