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东县黄大吉酒店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9889****
执行依据文号
广东恒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号
(2018)粤1323执12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惠东县黄大吉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11130333.7元,并以本金11130333.7元从2015年11月20日起至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利息给原告广东恒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原告广东恒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涉案工程项目折价或拍卖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广东恒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930元,由原告广东恒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893元,由被告惠东县黄大吉酒店有限公司负担9803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5-07
发布时间
2018-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叶立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3739889792D
登记机关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惠东县吉隆镇吉黄公路上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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