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东县黄大吉酒店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98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1323民初673号
案号
(2018)粤1323执10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惠东县黄大吉酒店有限公司、惠州黄大吉丽洲酒店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共同偿还原告陈让立借款本金人民币48000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的利息给原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6800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208416元共500216元,由被告惠东县黄大吉酒店有限公司、惠州黄大吉丽洲酒店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4-25
发布时间
2018-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叶立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3739889792D
登记机关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惠东县吉隆镇吉黄公路上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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