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荣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2********424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81民初1032号
案号
(2020)赣0981执1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罗圣亮、廖荣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借款本金500000元,利息11099.37元,共计人民币511099.37元(利息算至2020年3月18日,后续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11元,依法减半收取4456元,保全费3076元,共计7532元,由被告罗圣亮、廖荣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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