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闵泽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03民初2895号 |
案号 |
(2020)皖0203执28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闵泽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吴军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元并以150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原告吴军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吴军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18300元,由被告安徽闵泽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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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爱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75853898X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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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利民路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