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军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36********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6民初281号 |
案号 |
(2020)冀0126执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安军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款18322.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2元,减半收取计131元,由被告安军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