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11********16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10刑初633号 |
案号 |
(2020)黑0110执4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北京天融中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00 000元。二、被告人于欢11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三、被告单位北京天融中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于欢共同退赔投资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 392 600元。(退赔清单附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