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11********16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10刑初633号
案号
(2020)黑0110执4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单位北京天融中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00 000元。二、被告人于欢11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三、被告单位北京天融中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于欢共同退赔投资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 392 600元。(退赔清单附后)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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