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孝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182********3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82民初839号 |
案号 |
(2020)冀1182执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郑孝森自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市支行本金12923.77元、利息1693.48元、违约金757.03元、手续费112.59元共计15495.87元(利息和违约金计算至2019年2月10日,之后的利息和违约金另行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元,减半收取计94元,由被告郑孝森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