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伟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4********7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224刑初183号 |
案号 |
(2020)粤1224执8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伟信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总和刑期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未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已羁押2日,即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完毕。)二、责令被告人陈伟信退赔被盗车辆价值共计人民币3714元给3名被害人(其中黄淑贤1200元、白赛北1170元、邓树文134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