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23********9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102民初1985号 |
案号 |
(2018)豫1102执14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卫兵在2018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陈冬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该20000元自2015年4月6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按月息二分计算的利息);从2018年9月起被告刘卫兵在每月的30日前,在20000元的基础上每月递增10000元归还原告陈冬借款本金及该本金对应的利息(该本金自2015年4月6日至清偿之日,按月息二分计算的利息)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被告吕军、齐海军、漯河市君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刘卫兵逾期还款,原告陈冬可就全部未清偿本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吕军、齐海军、漯河市君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0-18 |
发布时间 |
2018-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