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万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27********2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81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黑0381执11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虎林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万林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虎林市太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6240元,本息合计76240元,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本金50000元、月利率20‰计算利息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李文来、谢海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706元,减半收取计853元,由被告张万林、李文来、谢海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虎林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21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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