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那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2********5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3刑初354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5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那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12月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那明退赔被害人谭大明违法所得人民币39 7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