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文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24********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221民初625号 |
案号 |
(2020)黑1221执1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被告赵文龙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高登芝和孙喜全报酬款50340元,案件受理费529元由被告文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