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凤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4********2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024民初1103号 |
案号 |
(2020)黑1024执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凤云、武艳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张伟峰代其偿还出借人东宁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息100 905.2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