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发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4********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1024民初54号 |
案号 |
(2020)黑1024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富金、汪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黄美英货款800 000元及逾期损失按货款800 000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自2017年6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时止;二、被告张发进对上述黑木耳货款及逾期损失承担给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