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九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3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0民初4203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1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九生欠原告陈小林、伍秋明钢材货款本金78800及双方认可的逾期利息10000元共计88800元,被告自愿于2020年6月25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偿还38800元。二、案件受理费2356元,因本案调解结案故减半收取为1178元,由被告李九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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