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九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3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4203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九生欠原告陈小林、伍秋明钢材货款本金78800及双方认可的逾期利息10000元共计88800元,被告自愿于2020年6月25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偿还38800元。二、案件受理费2356元,因本案调解结案故减半收取为1178元,由被告李九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