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桂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1********38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82刑初202号 |
案号 |
(2020)赣0982执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龙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罚金未缴纳)。二、被告人顾君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三、被告人梁小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四、被告人乔大命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五、被告人刘湘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六、被告人黄进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七、被告人孙海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八、被告人伍宏亮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九、被告人何德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被告人吴如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一、被告人田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二、被告人李冰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三、被告人张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罚金未缴纳)。十五、被告人王常君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六、被告人邵江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已缴纳2万元,余款未缴纳)。十七、被告人苏广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八、被告人张庚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十九、被告人曹冬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二十、被告人段引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二十一、被告人李学彬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未缴纳)。二十二、被告人李桂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罚金未缴纳)。二十三、被告人屈理帝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罚金未缴纳)。二十四、继续依法追缴被告人龙桑、顾君明、梁小波、乔大命、刘湘成、黄进、孙海卫、伍宏亮、何德财、吴如琴、田彪、李冰、张成立、刘香莲、王常君、邵江江、苏广金、张庚庚、曹冬生、段引金、李学彬、李桂勇、屈理帝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