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12********0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津0117民初2792号
案号
(2020)津0117执7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吕斌于2019年1月20日前偿还原告王秀武借款2667700元及利息(自2015年2月4日始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二、被告徐宴嫔对本案之债不承担给付义务。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28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8280元,由被告吕斌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6-23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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