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12********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7民初2792号 |
案号 |
(2020)津0117执7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斌于2019年1月20日前偿还原告王秀武借款2667700元及利息(自2015年2月4日始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二、被告徐宴嫔对本案之债不承担给付义务。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28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8280元,由被告吕斌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