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添添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182********06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82民初1851号 |
案号 |
(2020)冀1182执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被告谢添添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支行借款本金1498元及利息、罚息(截至2019年6月30日)计276.43元及自2019年7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利率13.5%计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谢添添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