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37********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4民初1248号 |
案号 |
(2020)冀0634执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陶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杨亚彬6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鉴定费1,920元,均由陶然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