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戚超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326********17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33民初427号
案号
(2020)冀0133执6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戚超群欠原告借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57420.97元(截止2019年1月8日),被告戚超群于2019年3月22日前还40000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还50000元,剩余欠款及利息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2019年1月8日以后属逾期按合同约定月利率16.125‰计收利息);二、被告戚超建、戚素周对以上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其他事宜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574元由被告戚超群、戚超建、戚素周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