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丽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24********36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781民初2237号 |
案号 |
(2020)黑0781执6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葛元华、邵丽娟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铁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100,000.00元,支付利息109,641.15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6月26日),本息合计209,641.15元;并自2019年6月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3.05‰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45.00元,由葛元华、邵丽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