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21民初640号 |
案号 |
(2020)黑0321执1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赵坤、杨晓春欠杨雪红借款本金50 000元、利息13 500元(2019年1月6日至2020年7月6日),本息合计63 500元,此款自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本金30 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本金20 000元及利息13 500元。若二被告未能按期全额给付,逾期利息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自2021年1月1日起延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6元,由被告赵坤、杨晓春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