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0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321民初641号
案号
(2020)黑0321执1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赵坤、杨晓春欠王晓云借款本金70 000元、利息16 800元(2019年1月13日至2020年7月13日),本息合计86 800元,此款自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本金40 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本金30 000元及利息16 800元。若二被告未能按期全额给付,逾期利息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自2021年1月1日起延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72元,由被告赵坤、杨晓春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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