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81********06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303民特44号 |
案号 |
(2019)鄂0303执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汪峰、赵华英向赵付云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80000元(从2015年7月28日至2018年7月28日按年息24%计算共计利息108000元,原告自愿放弃28000元),共计230000元。支付时间:2018年12月3日前支付30000元,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2019年2月1日前支付100000元。如汪峰、赵华英在上述还款期限内任何一期没有按时按额履行,则赵付云可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上述款项付清后,赵付云与汪峰、赵华英因本次纠纷产生的权利义务终结。二、赵付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