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支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1********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0303 民初 3534 号
案号
(2020)黔0303执恢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蒲支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曾佑学借款 196,000.00 元,从 2019 年 2 月 27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利息,利随本清。二、被告刘龙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曾佑学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 2300 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400 元,被告蒲支伟、刘龙华承担 190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7-23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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