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1********58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303民初8250号
案号
(2022)黔0303执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涛偿还原告邓明举155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本金5万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本金5万元,剩余本金55000元及利息在2022年3月30日前付清;(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5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若被告任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可就被告所欠全部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27元(已依法减半收取),保全费1320元,由被告丁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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